摘要
<正>第九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会纪要)中对赌纠纷裁判规则的变化,普遍被解读为从原来的与股东对赌有效、与公司对赌无效,转化为与股东、公司对赌均有效。(1)但对赌纠纷裁判进路本身的变化似乎更为复杂,涉及合同自由与公司规制的边界。(2)从法律适用看,其关涉合同效力层面和合同履行两个方面;从政策选择看,不仅是在平衡公司自治与司法干预,也是在债权人利益保护和投资人利益保护之间的一种权衡。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