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以社会公共需求为基础,以政府与市场分工为前提。不同教育服务的公共需求强度不同,政府参与度也应不同。公共性强弱,与政府事权及支出责任级别正相关;地方政府具有信息优势和直接受益的优势,上级政府具有监督与调控优势。从公共性从弱到强排序,学校教育依次可排序为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高中教育、义务教育。根据外部性、信息复杂性和激励相容3个原则,分析政府间不同类型教育财政事权及支出责任划分现状后可知,中央政府应强化在义务教育均等化和提供学生补助方面的支出责任;省级政府应主要发挥好监管与调控的作用,当前应重点加强学前教育的师资支持力度;市县级政府重点解决基本建设问题并落实好上级政府委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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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南财政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