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通过叙写江南农村的一桩婚姻纠纷,将新词新规则与传统礼俗秩序并置叠加,展现出历史中间物的诸多特征:爱姑看似是大胆的抗争者,实则在叛逆外表下隐藏的却是懦弱的退步;乡绅借对“离婚”名词的扭曲阐释,以达到巩固权利的目的,呈现出知识分子徒有“新”表却无其实的保守姿态。老一代乡绅不懂传统更不知现代,新一代精英亦是如此,展现了民国时期新旧精英文化与道德的双线溃败。同时,折射出鲁迅在1920年代对知识分子生存处境与现实境况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