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在地方政府面临财政、金融及土地等制度因素之外,本文创新性地探讨了"城投部门"的自身激励、自发行为,及其在债务扩张过程中发挥的特殊作用。在国资增值的规模导向、隐性担保导致债务成本低等制度背景之下,"城投部门"存在过量举债的自发倾向。并且由于其在城市建设及土地出让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债务扩张问题中,"城投部门"对于面临救助压力、债务风险的地方政府能够产生议价能力。在新《预算法》所代表的"防范债务风险"政策冲击中,"城投部门"能够通过更强的议价能力,持续获得地方政府的支持,从而相对提高了债务扩张速度。本文通过双重差分法识别了这一因果效应,并从显性债务角度进行验证。债务限额能够对这一过程产生调节。控制内生性后,土地使用权在该过程中具有中介效应。本文将研究视角下探至"城投部门",从议价能力的视角为理解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以及规范、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工作提供了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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