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各有关单位:为建立和完善我国轮胎循环利用行业企业信用体系,提高本行业企业的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提升行业信用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以及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函[2009]3号)的文件精神,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与指导下,我协会已成功开展了五批次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轮胎循环利用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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