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医保秘[2021]71号各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19] 46号)精神,经试点研究企业申请,现将安徽协和成制药有限公司和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