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官应当在司法一线办案,依据"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不同部门的检察官其办案类型及应承担的具体责任有所不同。建立完善检察官绩效考核制度,首先需要解决检察官办案数量测算和办案质量评查的问题,为此,实践中应立足基层检察院的制度探索为样本,对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予以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