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在期货市场多层次市场发展和国际化背景下,国内交易所对于交易会员和结算会员以及对不同会员的权限不区分存在一些问题,现行模式使得交易和结算互相牵制,不利于两者的专业化发展和风险控制,且对市场进一步发展缺乏包容性。借鉴域外成熟市场相关实践并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相关规定,构建我国期货市场交易参与人与结算参与人制度宜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境外交易者交易和结算权限的赋予应综合考量国别地域和专业程度等因素;设置“交易单元”设计和分配会员的交易权限;引入银行等结算参与人,推动分级结算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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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