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控辩双方进行量刑协商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核心环节,1检察机关根据量刑协商结果提出的量刑建议,对控辩审三方具有何种拘束力,在实践中存在认识上的分歧。这种分歧不解决,直接影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运行。本文以两起认罪认罚抗诉案件为基础,探讨量刑协商结果的拘束力,并对此类案件的裁判思路和处理思路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