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高校治理实践中,大学战略规划变形现象较为普遍,主要表现为规划架空、规划截留、规划附加、规划替换等形态。大学战略规划变形深层原因在于大学战略规划主体存在治理能力的合法性危机,大学战略规划制定存在治理实践层面的失误,大学战略规划执行存在治理结构的偏差。对此,可从加强战略规划研究,提高战略规划质量;壮大战略规划主体,提升战略规划合法性;扩大利益相关者参与程度,加大规划的利益整合力度;构建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机制,扫除规划执行的体制壁垒;健全高校治理的监督机制,实行战略规划问责制等方面作出相应的矫正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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