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地球演变的产物,环境地质是指表面坚硬外壳的物质(即岩石圈)在风化作用下将太阳能释放出来,参与相关地质循环的物质活动。地质灾害则是在人为或自然因素作用下,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威胁与环境造成破坏的地质现象(如地震、崩塌、泥石流、滑坡、火山等)。二者在关系上相生相应,地质灾害的形成是在特定的地质环境下孕育而来,其所处的地质环境制约着它的发生,而地质环境同时又被地质灾害所破坏,对其环境下的经济发展形成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