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是“三农”问题中必须正视的一个问题。在实践和操作层面上实行双重地权下的土地产权制度,明确界定和承认农民拥有对田面价值的增值部分的所有权,既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土地收益和财产权益,又有利于解决土地制度变革中国家、集体和农民土地剩余索取权的利益之争。

  • 单位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