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特征。方法利用描述统计方法分析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特征。按照传染病报告特点对医疗机构进行Q型聚类分析。结果 2016年天津市共有299家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法定传染病75 755例。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告病例数不同(Kruskal-Wallis U=120.409,P<0.01),同一级别机构传染病报告病例数差异亦较大。综合利用2016年法定报告病例数和传染病报告特征,将医疗卫生机构分为五大类,其中第一类机构1家,第二类机构2家,第三类机构1家,第四类机构21家,第五类机构422家。结论第一类至第四类医疗卫生机构是天津市传染病报告重点机构。按照利用聚类分析结果建立传染病报告分类管理模式,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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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