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有两个废旧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的地区,为推动资源再生行业的发展,政府会对这两个寡头企业进行补贴。鉴于回收处理企业存在隐匿自身能力类型和努力水平这一现实行为,运用激励理论研究了政府与双寡头回收处理商之间的激励契约设计,得到了分离契约存在的条件,分析了双寡头市场中竞争程度以及其他因素对政府环境效益和企业收益的影响。研究表明,分离契约相较混同契约而言,能够有效甄别企业类型,同时实现对于企业的高效度激励;企业自身能力越强,获得政府补贴越多,企业期望收益与政府期望效用也越大;企业间竞争越激烈,政府给予企业的激励补贴越少。研究结论对于推进废旧产品回收处理的政府规制实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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