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作为非正式制度的村规民约完全耦合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要求。但村规民约存在脱嵌乡村社会的现象,产生在内容安排、制定过程和执行落实中的价值表达困境,使得村规民约在乡村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发挥受到阻滞。通过对河北省河间市村规民约的经验借鉴,提出调适性重塑对策,以此来激活乡村内生自治活力,完善乡村治理、实现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