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经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而1995年通过的条例同时废止。该条例中,在界定见义勇为人员的定义时,将"不顾个人安危"表述删除,强调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既肯定大义凛然、不怕流血牺牲的见义勇为,更鼓励、倡导科学、合法、正当的见义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