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管好、用好、维护好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甘肃省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在全省所有行政村推开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基金和公益性岗位,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工作覆盖到所有自然村。设立理事会。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组建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为村民自治组织,在村"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理事会主要负责村级公益性设施清理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管护制度;负责日常巡查,排查安全隐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