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鄂政发[2018]4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激发国有企业活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