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之所以取这样一个怎么看都有些当代青春“疼痛文学”味儿的题目,究其原因,还是我那颗不安分又虚荣的心。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喜欢看看书,写写字,听听音乐,偶尔发个呆思考人生,甚至下厨随意料理时都会自我欣赏好久——哈,可真是个自恋的人。有人说,所谓青春就是一个人的叛逆,大抵在12岁到18岁“发病”,这之后的10年里受尽社会的毒打、挨够棒槌,终于在30岁那年选择安分守己地做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