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向度,是以国家明确的目标预设和强力主导为核心,围绕着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配置方式,在"变"与"不变"之间不断地进行调整或创新。其演进路径是:改革开放前进行的是以农村土地"生产关系"为中心的革命,在"变"中寻求"不变",确立起现代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并对所有制进行"锁定";改革开放后推动的则是以土地"经营制度"为中心的改革,最终将农地制度改革定格在总体上沿着"不变"或"稳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扩大"或"强化"农民土地使用权这样一种思路或模式演进。究其实质,支撑这种"变"与"不变"演进逻辑的背后力量是国家基于公有制偏好而对农地产权体系进行的原则性设定。而且,这种设定在相当大程度上框定了国家未来时段农地制度演进的基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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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