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内法规和法律存在有机统一关系,主要有三个面向:一是党内法规与法律具有协同着力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共生共治关系,二是党内法规与法律具有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执政党治理与国家治理战略呼应的双轨并进关系,三是党内法规与法律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当中。从党内法规产生的历史背景、制度成因以及从新时代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践理路、价值诉求、功能作用的视角考察,党内法规具有形式上的法治性。在当代,强调党内法规的"法治性",旨在贯彻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党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法治在党和国家治理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制度保障作用。
-
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