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我国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认罪认罚案件审判程序的繁简分流效果逐步显现。但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实证研究方法观察司法实践后发现,依然存在速裁程序未得到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功能定位模糊、程序选择及转换不规范、普通程序功能发挥不到位、自愿性审查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因此,应顺应刑事审判程序繁简分流的改革趋势,以针对性、精细化的思路完善认罪认罚案件审判程序,不断提高速裁程序的全流程速度,在认罪认罚危险驾驶罪案件中试点书面审理机制,充实认罪认罚案件庭审功能,完善自愿性审查机制,从而在认罪认罚案件审判程序中构建由简到繁的程序格局,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多层次分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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