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去年12月18日正式发布,并将在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将正式步入法制化、常态化、系统化轨道。新修订《条例》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其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投放垃圾,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对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有权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受到最高2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