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我爱的明星,曾间接让我阖家幸福。16岁那年,他难得来到我们这座小城路演。那天雪大到交通瘫痪,我几乎连滚带爬才来到场地,勉强挤进前排,踮起脚尖看到他的轮廓,听到了他熟悉又陌生的声音。仅此而已,我却激动得似乎拥有了莫大的勇气,一回家还“哇啦啦”跟爸妈说个不停。可能是听烦了,我妈夹了一口豆角:“追星是能给你吃还是给你穿?恕我直言,追星的都是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