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所载太仆职事,主要包括正王之服位、赞王礼事、出入王之大命及掌诸侯之复逆等四个方面,其中包含有针对民间申冤这一特殊情况而制定的路鼓制度等。清华简《摄命》中摄的主要职事,亦包含出入王命、排解民间冤苦与处理周王的礼仪事务等三个方面。比较《摄命》与《周礼》,两者存在很大的一致性。《周礼》所载太仆的相关内容,为探讨《摄命》这一新出文献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线索。从这个角度看,《书序》"穆王命伯冏为周太仆正,作《冏命》"说,不应轻易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