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经济高度数字化使利润创造过程趋于“隐形”,传统企业所得税体系受到强烈冲击。当前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在税基界定、税收管辖规则和税收划分模式方面均存在缺陷,难以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对此,需重构一种基于价值创造地原则的企业所得税秩序,从征税对象、税款征缴和税收划分层面优化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从而促进税收安排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