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人工智能专家系统通过模拟人类专家的决策过程,在各行各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人工智能法律系统与法官在具体司法裁判之中的推理模式相距甚远,甚至是正反倒置的。在方法论层面,人工智能法律系统进行了推理模式的重构,自动化理性下的法律方法将迎来一系列革新。通过人工智能法律系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司法裁判的恣意性,维护同案同判的司法公正性;为法律漏洞的填补提供出发点与落脚点;甚至可能大大加速两大法系方法论的大一统进度,实现两大法系的优势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