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刊讯3月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表示将减并港口收费项目,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完善拖轮费收费政策等。通知内容包括:取消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政府定价,将其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作为子项,该子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原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