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制度的价值归结于扩大和延伸了行为人的意思自治,而狭义无权代理指除表见代理之外的无权代理。我国现有民事法律对狭义无权代理的相关规定比较泛泛和抽象,以致在理论学说和具体适用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和分歧。本文试通过分析狭义无权代理人的责任性质、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以及责任范围等方面,对狭义无权代理人所应承担的责任着重进行探讨,希望借此揭开"狭义无权代理"的神秘面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