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助力司法领域的进步,但是其具有的算法偏见的问题则对刑法领域构成全新的挑战。算法偏见主要包括工程学算法偏见、遗传算法偏见、人工神经网络算法偏见,并主要来源于程序设计、测试数据的偏差以及自我学习的产生。算法偏见对于刑法领域的挑战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分别是算法偏见构成的新的犯罪行为的刑法规制挑战和算法偏见对刑事审判带来的挑战。对于前者,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公民的人格平等权以及数据安全法益,应该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加以规制,但是对于后者,包括算法黑箱、算法鸿沟、算法独裁,需要在人工智能刑事审判系统构建之初保证算法公正、注重自我纠错能力、增强透明度,从而化解算法偏见对刑法领域的挑战。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