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数据共享,打造信用产品,运用信用产品,探索业务协同,构成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信用工作的基本逻辑和重点。信用数据共享的重点是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信用数据的动态更新和使用。信用业务协同的核心是信用联合奖惩。根据相关主体行为的诚信度和发起联合奖惩的必要性,依法审慎认定红黑名单,明确相关主体能否修复信用以及信用修复的方式和期限。提出健全一体化信用信息平台,加快信用标准制定,以大数据为支撑研发市场化信用产品、服务,促进信用监管多元共治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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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西安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