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系统阐述社会发展主体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利益相关群体分析方法的引进,详细分析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众多利益相关群体中,让广大农民成为主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对样本农户调查资料的统计分析,指出广大农民作为主体的地位的脆弱性,提出从民有权(使广大村民成为决策主体)、民担责(使广大村民成为行动主体)、民泽福(使广大村民成为受益主体)三个方面加强主体建设。强调社区能力,尤其是组织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并倡导"政府引导、农民主导"的新农村建设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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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云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