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促进型立法模式与管理型立法模式相对应是我国新型立法模式,是法律调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促进型立法经过初步探索、持续发展,逐渐形成中国特色的促进型立法经验,具体包括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针对欠发展公共领域的立法范围、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统筹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工作的立法职能。但我国促进型立法也存在发展困境,主要表现在我国促进型法律原则性规定较多,可操作性弱;指导性规定较多,强制效力弱;领域内相关机构自主性弱。因此,我国促进型立法要走向成熟,就需要进一步具体化与细化原则性规定,量化法律责任条款规定与强化领域内相关机构自主性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