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规定表明,家庭在当代中国的社会生活中仍然具有基础意义。但法律实践面对着如何安顿家的棘手难题,作为家庭之价值基础的孝道与现代法治也存在着结构性张力。回应这个难题,需要清楚界定家庭与孝道在结构上的重叠和价值上的整合关系。法律语境下的家庭具有公法和私法双重属性,文化性和社会性两种结构,以及立法克制与司法建构双轨的公共道德面向。孝道与法治之间的张力引发孝道如何通过法律加以保障的制度难题,影响家事领域的权利认定和责任分配等问题。解决这一张力,需要捍卫孝道的公共道德属性,重构孝道的法治形象。孝道的公共德性体现在拓展家庭社会空间、分配家庭责任、完善立法和强化法官的法律推理等方面。在确立新型权利、解决价值冲突的过程中,孝道也能起到动态的价值整合作用,并缓和法律与情感之间的冲突。通过重构孝道的伦理属性和法治形象,可以更为有力地对家庭进行法律保障。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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