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著作权登记制度中,著作权登记效率低,版权代理人法律地位不足,以及登记公示效力低等问题,易引发信任危机。从法律信任客体来看,以上信任危机可以从法律机构、法律人和法律规范三个方面来完善。著作权许可、转让登记应当确立对抗效力;版权代理人应当纳入著作权法中;数字技术、区块链等新技术的运用可为著作权登记标准的统一带来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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