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慈善组织相比,信托公司担任慈善信托受托人的优势在于:投资范围广,运营成本低,能兼顾信托财产的安全与效率,有利于吸引潜在高净值委托人设立慈善信托。信托公司也存在担任慈善信托受托人动力不足、参与慈善经验不够、面临税收瓶颈制约和缺乏公募资格的劣势。进一步激发信托公司参与慈善信托的动能、增强其受托能力需要信托公司提高认识、加强与慈善组织的合作,税收政策的跟进和公募资格的选择性配比也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