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引入《专利法》第二条之“产品定义”,并提出一种法理图解分析方法,希望借助该方法可以剖析“权利用尽的节点”和“再制造的节点”,以实现从法理角度图解“购买专利零件另行整机产品生产”与“回收专利酒瓶另行饮料产品生产”的侵权异同,借此从“产品定义”角度对其侵权行为进行定性,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剖析,以期为此类案件提供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