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办发[202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5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