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改装POS机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伪造信用卡并持伪卡使用行为的裁判案例进行归纳总结,司法实践中对该类案件的罪数认定有"段性整体牵连"从一重处和"线性部分牵连"数罪并罚两种裁判思路。前者有重复评价、牵连不足、遗漏评价的纰漏;后者具有合理性,即以信用卡信息为单位,线性判断窃取、伪造、使用关联行为构成牵连犯、连续犯情形,从一重罪定性;再剔除因牵连关系不重复评价的部分,根据剩余行为罪名的异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