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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二级学院的法律地位及其与政府的关系
作者:申素平
来源:
中国高教研究
, 2004, (11): 51-54.
DOI:10.16298/j.cnki.1004-3667.2004.11.019
独立二级学院
法律地位
摘要
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是我国教育立法对学校类型的基本分类。独立二级学院由于举办主体及经费来源不同,分别应具有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的法律地位,并与政府构成不同的法律关系,接受政府相应的管理。
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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