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时代,非同质化通证的独特性、不可替代性、不可分割性使其可以被制作为具有唯一标记且限定数量的可追溯电子凭证,迅速在艺术、游戏、电子政务及司法等领域兴起。但其潜藏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权益、危害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不足等风险也逐渐凸显并亟待治理。目前我国尚缺规制非同质化通证的法律规范,通过适用法经济学中的卡-梅框架对非同质化通证进行分析,对类型化后的非同质化通证选择相匹配的规则,可有效实现非同质化通证技术利用与权益保护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