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是党内法规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工程。从学科属性上讲,党内法规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并无多大争议。当前争议较大的是党内法规学的学科定位,即设置为二级学科还是一级学科,以及如果设置为一级学科则应是在法学门类下还是在交叉学科门类下。根据现行学科管理制度规定,二级学科设置的决定权在高校,党内法规学究竟属于何种一级学科之下的二级学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高校一级学科建设的条件及主观认识。理想目标是,党内法规学很有必要发展为一个独立的一级学科,但基于党内法规研究状况、学科设置主客观条件等因素制约,现实条件尚不具备。目前较为稳妥的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之路,是在法学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一级学科下设置二级学科,同时要用好一级学科设置实行先探索试点、成熟后再进目录的放管结合新机制,面向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谋篇布局,保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确保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