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本文简称“条例”),该条例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在行政事业单位实施,此项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逐渐步入正轨,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拉开序幕。为此,以阐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处置资产评估的法规依据为出发点,分析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资产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最终给出改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资产评估问题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