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监察体制和检察体制双重改革背景下,国家的监督力量实现了再分配,如何妥善运用监察监督和检察监督的力量成为国家法治监督体系建设亟待解决的难题,而对监察监督和检察监督进行深层的法理分析是确保其法治化运行的基础。从规范内涵和法律特征来看,全面的监察监督呈现政治监督的特征,专业的检察监督则体现为法律监督,取向的差异导致二者在监督内容、对象和方式上呈现不同的面貌。而监察监督与检察监督的独立运转、互相协作与彼此制约又为解决二者的类同交叉提供保障,进而促使其形成监督合力,保证二者的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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