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通过发展"三农"又一次强调了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有利于推动完善农村现代经营制度,增加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提高农业科学技术的投入,发展农业生产力,有利于转变农民观念,促进农业改革的推进。本文以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例,通过对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进行分析,从资金、土地、劳动力、法律四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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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东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