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美国、澳大利亚和和欧盟及其成员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可以看出,听觉商标和其他视觉商标一同被法律保护。我国新修改的《商标法》并没有对听觉商标的保护作出规定,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音像制品业的迅猛发展,用声音作为商标也将会势在必行的。这样是听觉商标与视觉商标的特征、功能和构成一致性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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