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社会保障的视角来看,社会保险以及商业保险呈现共同性的保险制度目标,这是由于两类保险都带有突显的保障性特征。因此在目前阶段,关于化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危机而言,商业保险以及社会保险仍然构成了化解此类危机不可或缺的途径与手段。在此前提下,关于现阶段的社会保险以及与之相应的商业保险应当能够明确二者的各自特征,从而妥善予以全方位的选择与权衡,确保在突显二者各自优势的同时创建了最大化的个体自身利益。

  • 单位
    中铁六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