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是保护债权人与债务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石,而破产重整又是企业破产法中最具生命力的三大程序之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破产重整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逐渐增加。在企业破产法立法之初,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并未纳入立法范围,时至今日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法律制度的缺失成为了企业破产法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既是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法律实务的基础上试图对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制度进行初步的梳理,以期该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