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留置概念是留置制度大厦的基石。严谨的留置概念有助于理性、深入地探寻留置制度,有助于顺利实现其价值和功能。考察留置的概念,应以留置性质作为解读出发点与核心的进路。留置性质的把握必须建立在厘清监察权、调查权和监察机关性质之上。政治机关是监察机关的本质属性。监察委员会职务犯罪调查权与刑事侦查权具有表象上的相似性,实质上的差异性。监察委员会行使的是独立的监察权。留置的性质是监察强制措施。留置是监察机关为保障调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限制或剥夺被调查人人身自由的监察强制措施。留置具有强制性、人身自由限制性和保障性三个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