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津贴学校管治模式的改革

作者:叶建源
来源:教育发展研究, 2005, (24): 51-54.
DOI:10.14121/j.cnki.1008-3855.2005.24.009

摘要

除营利性私立学校外,津贴学校、直接资助学校和非营利性的私立学校的校董会均属义务性质,严禁支取薪酬或其它物质报酬。香港津贴学校管治模式的改革重点在于重新调整政府、办学团体、学校三者之间的权力、责任关系。改革后的管治模式加强了校董会在学校的重要性,提高了成为校董资质的要求及进入校董会的透明度。

  • 单位
    香港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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